关于组织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: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,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、规范化发展,根据《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》(鲁财采〔2022〕15号)相关规定,现组织2023年度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线下培训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2021、2022年未参加培训的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,每个代理机构限报2人,培训总人数300人,报完即止。 二、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:12月16日(周六)下午,13:30-18:00。 培训地点:济南大学西校区(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)第一学术报告厅(升华广场地下一层)。 三、培训内容 围绕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应知应会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、实务规范等内容,邀请相关专家授课。课程安排如下: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系统报名:请参训人员通过扫描附件中二维码进入“和信考试系统”进行线上报名,报名人满截止。具体报名步骤详见《“和信考试系统”使用手册》(附件)。 (二)结业考试:培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“和信考试系统”进行结业考试。通过考试者予以合格登记,未通过者5个工作日内给予2次补考机会,2次补考均未通过者视同未参加培训。 (三)培训费用:培训免费,食宿费用个人自理。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3年12月8日 |